国家统计局于2010年5月20日召开了第五次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了两个重要的统计用代码标准:《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这些新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作为附件,国家统计局提供了两个代码的样稿,分别是2009年的版本。这些样本旨在为实际的统计工作提供清晰的划分依据,以确保数据的准确...
国家统计局发布了《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库》的编制指南,旨在规范统计工作中对各类区域的划分和识别。这个代码库由17位组成,分为两部分,前12位是统计用区划代码,用于标识行政区划,包括省级、地级、县级、乡级和村级代码;后5位城乡划分代码则区分城乡属性和分类。编码规则明确,县以上行政区划...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可以用于户口性质的认定。这些代码具体如下:111代表主城区,112代表城乡结合区,121代表镇中心区,122代表镇乡结合区,123代表特殊区域,210代表乡中心区,220代表村庄。《统计用区划代码》由12位数字组成,分为五个层级。第一层级为省级代码,由第1、2位数字表示...
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代码是:为统一和规范全国城乡基层区划的统计标准而制定的一套编码规则。下面是具体解释:一、区划代码概述 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区划代码是一套标准化的编码体系,旨在为全国各地的行政区划进行统一标识。这套代码不仅为统计工作提供了便利,也为政府管理、社会经济活动提供了基础数...
城镇被划分为城区和镇区,城区包括市区的政府驻地与居民区相连的区域,而镇区包括县政府驻地及非城区的其他镇,以及特殊区域如工矿区、科研院校等,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独立区域也被视作镇区。乡村则是城镇以外的区域。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对于确定地域类型至关重要。代码以1开头表示城镇,如...